近日,记者从市国税局办公室获悉,我市结合地方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车购税减半征收新政的落实。截至8日,全市已办理暂减征收车辆11台,征收税款35055元。
据悉,车购税减半征收指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我市大力借助各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车购税减半征收新政,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纳税人、汽车经销商、委托代征单位及时推送相关信息;借助纳税服务QQ群、微信公众号及12366业务咨询电话,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先后共发放新政宣传资料9000余份;对全市相关人员进行集中辅导学习及业务培训工作,对所涉及的相关外围系统进行全面的排查、调整、测试、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