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迅速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排查。各县(区)水务局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或2013年以来建成的山坪塘、渠道、微水池、供水工程、堤防工程、病险水库整治、大中型水库等水务工程实行拉网式质量隐患排查,并登记建卡。
⑵逗硬落实水利工程质量隐患整改责任。针对排查出的工程质量隐患问题,制定整改责任清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技术方案和完成时间,切实加强督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行业监管作用;严格工程验收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验收有关规定,加强对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监管;充分发挥受益村社群众代表、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作用。
⑷着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规划与设计管理,加大对工程设计方案合规性审查与批复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严格工程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切实加强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凡有质量隐患的工程,其整改所需资金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