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一窗进出”。将涉水项目审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办理,采取监理窗口首席代表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会审协办、窗口办结发件的“一支笔”审批模式,坚决杜绝“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等现象。
(2)规范审批流程。明确首席代表负责制,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定和审批流程。对于简易的、只需作形式要件审查的一般性审批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当场作出决定;对于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听证的审批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牵头组织组织相关业务会审科室办理。逗硬落实涉水行政审批3-10个工作日办结承诺。
(3)建立审批台账。建立行政许可工作台账,细化行政审批信息填报,按照接件时间顺序登记,载明事项名称、编号、接件时间、会审科室和协办人员、办结时间、申报单位及联系和姓名、联系电话等事项。
截至目前,行政批复涉水项目78件。其中中小型水库审批批复13件,城镇集中供水及农村安全饮水批复事项15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26件,其他涉水事项批复24件,无一件违规超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