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要求,制定并出台了《巴中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推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巡回监管,督促食品生产者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向县级食药监部门报告,把严入口。
(3)指导、帮助食品生产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三专两台账”制度(专库保存、专人管理、专档保存、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台账),规范保管食品生产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凭证。
(4)督促食品生产者在配料间等显著位置公开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最大使用量、使用范围、责任人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