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由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扶贫工作和项目,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志愿服务、司法援助、专业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截至目前,市图书馆协会、巴中市特色农业产品“巴食巴适”产销协会、市公路协会等12家全市性社会组织扶贫项目标的达8000万元。
(2)全面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降低扶贫开发协会、扶贫基金会、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3)进一步加强了对慈善组织的管理,畅通社会公众对不良慈善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力量对社会募捐活动进行合法性验证,依法对慈善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4)对扶贫开发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在评估中给予加分奖励,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目前,全市有260家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