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识上“紧发条”。召开全县扶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专题推进会,学习《巴中市扶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通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到村履职专项督查情况,凝聚扶贫攻坚工作合力。
(2)担责上“敲警钟”。梳理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精准选派、工作履职、驻村保障、督导检查没有完全到位等问题,责令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印发《通江县扶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连带问责机制》,建立选派部门、派往乡镇在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方面的责任和权力“清单”。
(3)鼓劲上“轰油门”。县财政按每年每村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选派单位按规定足额报销相关费用。“第一书记”选派单位与建卡贫困村结对帮扶,乡镇党委跟踪管理,构建联动保障机制。乡镇和村“两委”协调解决“第一书记”食宿问题,督促“第一书记”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村、食宿在村,与原单位完全脱钩。
(4)落实上“划红线”。组建10个督导组,对49个乡镇157个重点村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到位履职情况开展常态督导。编制《督导工作手册》,建立“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人员结构和技能培训“三本台账”,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纪实和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联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驻村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和《选派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考准考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