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发展。扶持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建设,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对经营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网上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推动电子商务供货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专业网站等平台建设及发展的项目给予补助,按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设立电子商务最具成长性企业奖,综合网上年度销售额、销售额增幅以及好评率等指标都名列前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开的且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品牌旗舰店(B店)给予3万元补助。
(4)鼓励中小网商发展壮大。本年度在工商新登记的网店且销售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5)拓宽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空间。积极盘活闲置的厂房、楼宇等资产,用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年度实际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自租赁日起3年内,按实际租金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6)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每年评选10家村级示范服务站进行授牌表彰,并一次性奖励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