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张某为寻求视角感官上的刺激,竟对邻家未成年女孩产生邪念,强迫拍摄其裸照。日前,玛纳斯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
2015年7月22日0时50分许,被告人张某趁邻家未满14周岁女孩李某某独自一人在家之际,将李某某家的电源关闭,以帮助李某某家检查电路为由骗开房门。
张某进屋后将房门反锁,以言语威胁、捂嘴等手段制止被害人李某某呼救和反抗,逼迫其脱光衣服,遂借用手机灯光观看李某某裸体并拍摄裸照,后因李某某的母亲回家张某才逃离现场。
回家后张某害怕事情败露,遂将手机内照片全部删除。被害人母亲回家得知此事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7月22日凌晨1时许,公安民警在被告人张某家中将其抓获。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
玛纳斯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为寻求刺激,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方法,猥亵未成年女性,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告人张某强制猥亵未成年女性,应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