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责任。“切块分片”成立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台账,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动态管理。
(2)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开”机制,将农业、林业等9大部门24项惠农资金名称、标准、数量、享受对象等情况,列出清单,通过媒体、村务公开栏、编印惠农政策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公开。
(3)规范运行程序。制定《惠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乡镇财政所惠农资金管理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惠民资金发放程序。
(4)加强源头预防。制定《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惠农资金问责制度》、《惠农资金约谈制度》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惠农资金违规使用。同时,定时对惠农项目重点环节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全县惠农资金和惠农项目建设情况公开率达98%以上,先后约谈了87人次,其中警示约谈7人次、诫勉约谈19人次,确保了惠农资金足额兑现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