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行保证金制度。区内所有建筑企业全民实施保证金制度,2015年来,共办理缴纳保证金企业18家,收取保证金370万元,办理退还保证金15家,退换保证金345万元。
(2)严格审核制度。在政府投资工程资金拨付时,将审核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前置条件,一旦发现拖欠工资情况,在拨款时将拖欠的工资直接拨付给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
(3)完善信息员制度。在24个乡(镇)确立1名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信息员,负责做好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欠薪清理排查汇总上报、协助欠薪治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共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76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