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完善或补签劳动合同3356份。
加强劳动人事仲裁调解。完善49个乡镇、8个社区和35家企业劳动调解组织阵地建设,完善“网格化”劳动调解组织体系。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7件、依法调解33件、不予受理14件,为劳动者兑现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等126万元。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资支付监管,认真做好外地维权。先后赴唐山、西安等地开展农民工维权行动3次,全年共追回农民工工资2055万元,督促用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35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