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剑指非法活动
据银行人士介绍,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银行卡买卖,避免银行卡沦为不法分子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的工具。 在以往的电信诈骗案中,诈骗人员在得手后会迅速将资金分成小数目的款项,通过网上银行转移到几张甚至几十张银行卡中,化整为零,然后再从ATM机里将钱取走,这一过程也会大大增加案件侦查难度。而这些银行卡有的是持卡人自己卖给他人,有的是居民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冒名开卡。
据银行人士介绍,目前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个“灰色产业链”,从收购身份证到冒领银行卡,再到网上买卖和实施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赌博、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是电信诈骗、克隆卡盗刷等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
而持卡人除了被办卡,有些甚至是自愿办卡出售的。据了解,普通的银行储蓄卡约50元一张,如果将多家银行储蓄卡成套打包,并附带绑定号码的手机卡、身份证、网银U盾等整体出售,价格将会更高。如果持本人身份证在多家银行开通有网银功能的银行卡,再成套卖给收卡人的话,可获利近千元。殊不知,收购这种实名银行卡的人多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