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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暴立法是否管用

时间:2016-03-07 15:15:45     作者: zhengxiaoyan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家暴并不罕见。那些令人害怕的悲惨情节,就发生在你我身边。每当黄昏来临,看向万家灯火,我们内心应有个理性的声音在说,家并非都是温暖港湾,对一些人来说,那里犹如牢笼地狱

  家暴并非只存在于偏远地区和知识文化水平不高的家庭。如安嘉和那样的高级知识分子,同样会因为扭曲的性格,对妻子实施暴行,甚至因为他的知识层次和社会地位较高,他的家暴行为往往会得到更好的掩饰;

  隐忍和沉默,只会助长家暴行为。很多人在遭受家暴后,因传统的“家丑不外扬”观念,以及期盼丈夫改变的侥幸心理,一直隐忍不发,努力维系家庭表面的完整,结果只带来更深的伤害。唯有从逃避走向反抗,才能拯救自己,拯救家庭。

  无论威力多大,立法对于“反家暴”都有显著的积极意义

  首部反家暴法施行后,无论是专业领域还是舆论场,都有不少争议。最大的焦点在于,其究竟是否能够有效遏制家暴行为?“有权力,没能力”的执法难问题,会不会再次出现,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事实上,在普遍意义上来看,此次立法最大的意义在于,拉开了那扇紧闭的“家门”,让家庭暴力不再被认为是“家务事”。长期以来,这种认知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多数人的思想观念中,不仅让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有恃无恐,更让受害者无法认清自身处境,甚至认为被暴力对待是一件值得羞耻,不可言说的事情,这显然是“反家暴”存在的最大障碍。

  而反家暴法的施行,正是为公权力的介入,构建了一套预防和处理的法律体系。

  首先,它界定了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家庭暴力不只囿于老公打老婆,家长打孩子,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的暴力伤害行为,都属于家暴的范畴。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中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其次,它要求社会履行一定的法律责任。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重要的是,它也切实规定了一些法律措施,最受人关注的,一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受害者隔离一些现实的威胁;二是,大家呼吁已久的,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或失职,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尽管有一些被认为不够具体,执行力不强,但这部迟来的法律,依然表达出鲜明的“反家暴”的态度。对于推进“反家暴”的社会共识,形成“反家暴”的舆论氛围,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正如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所言,“家庭暴力早已不是个人私事,制定反家暴的专门法律,将使中国4.01亿个家庭中的成员获得公权力的保护。”

  至于,如何让法律发挥积极效应,则的确需要进一步细化法律程序,增强法律可操作性与刚性,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为家暴受害者切实筑起安全防线。

  帮助家暴受害者,后期扶助才是最重要的一环

  大多数家暴的受害者,都存在这样的困惑和迷思,虽然遭受暴力很痛苦,但主动离开却更可怕,他们往往倾向于通过第三者的劝说和帮助,让施暴者“改好”,但这往往更困难。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是由于家庭暴力中本身就有精神控制的成分,施暴者往往通过恐吓、羞辱、孤立去摧毁受害者的自信,让她们缺乏反抗的勇气;或是利用孩子、经济不平等,性别特权等手段,控制受害者的行为,让她们放弃逃离的选择;另一方面,社会对于家暴受害者的扶助和保护手段,的确少得可怜,物质上的援助就不必说了,即便是精神抚慰,也长期停留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夫妻没有隔夜仇”等无谓的劝说中。正是因为这样,家暴往往陷入反复循环的怪圈。

  因此,“反家暴”除了着眼于遏制暴力,惩罚施暴者之外,更需要建立对受害者的救助体系。反家暴庇护救助站是一种形式,但这一形式仍有待完善,比如,目前受害者要申请救助,需要户口本,结婚证等一系列证件?是否过于繁琐和严格?除了暂时性的庇护之外,有没有更为长效的救助措施?是否可以引入法律援助,如何深入社区家庭,如何主动救助未成年受害者等等。

  唯有后期扶助足够完善,给力,才有足够的力量,将受害者拉出家暴的泥沼,才能给更多遭受暴力对待的人以勇气,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亦有助于更多家庭去修正和调整家庭成员的关系,通过防微杜渐,去减少家暴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阅读: 家暴 立法 积极意义 后期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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