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起征点不公平
中国现行个税制度是分类所得税制,具体被分为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普通民众最熟悉的是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这类税收收入占所有个税收入约七成。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即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自2006年由800元提至1600元之后,2008年再被提至2000元,2011年则提至3500元。
此后,个税起征点提高呼声不断。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但在楼继伟眼里,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也并非个税改革的方向。
在上述“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记者会上,面对个税起征点为何连续几年没有变化的提问,楼继伟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他举例说,一个人的工资5000块钱可以过不错的日子,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税务咨询合伙人张健菁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中国各个城市发展情况不同,各人收入状况不同,简单地提高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只是“一刀切”,很难做到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