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上流传的一些说法,把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混淆为打击快递业发展,把依法拘留无证驾驶和非法拉客人员混淆为拘留快递从业人员。”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称,考虑到快递业涉及民生,个别快递企业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运送货物来谋取利益,既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是对其他守规企业和行业的一种不公平竞争。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称,目前官方查处的电动(机动)三轮车,根据现有的国家标准,均属非法拼装、改装的机动车,不准上路行驶,而深圳的道路条件和电动(机动)三轮车自身状况决定了此类车辆不适合在深圳发展。对违规驾驶电动(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处扣留车辆;无证驾驶的,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以下;无号牌的,处罚款3000元。而其他违法,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开展整顿行动10天以来,各单位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拘留874人(拘留无证670人、非法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96人、暴力抗法8人)、采集非法拉客人员771人次。
■ 追访
当地发文“拘留一人奖励500元”
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深圳市“禁摩限电”政策由来已久,因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日常交通事故中死伤率较高。此次行动重点打击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商业区等聚集非法拉客违法行为。
记者在一份由深圳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调整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文件中发现,为加大交通综合整治力度,明确和细化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和标准,保持交通执法的工作积极性,办事处决定对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和标准予以调整,其中加装铁甲的非法营运三轮车每查处一辆奖励600元,普通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每辆奖励100元,对无证驾驶、妨碍执法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的,拘留一人奖励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