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巴中在线 > 新闻频道 > 国内 >正文

安徽芜湖爆炸事故最新消息:建议处分33人

时间:2016-04-20 19:57:35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互联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12)徐杲,芜湖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负责支队全面工作。指导下级开展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实施专项工作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因徐杲系现役军人,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由事故调查组移送相关材料交相关部门处理。

  (13)程业涛,芜湖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消防工作。对镜湖区公安分局开展餐饮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4)丁成贵,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工商登记、注册等工作。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查处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5)张国霞,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分管风险应急、食品综合协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查处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芜湖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超期未检的钢瓶进行违法充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5条第二项规定,建议对其处以19.9万元罚款。

  (五)建议给予相关行政问责的单位。

  1、责成镜湖区滨江公共服务中心向镜湖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责成镜湖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向镜湖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责成镜湖区商务局向镜湖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关键词阅读: 安徽 芜湖爆炸 事故

你有微信?通过微信可以学习财经知识,锻炼交易技能:关注公众号招金财富(微信ID:bwp816)财富伴您左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