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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宁受贿事件《兰陵王》等剧被卷入 其个人资料被曝

时间:2016-04-24 12:33:32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互联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操纵《自古英雄出少年》评级,并从中受贿143万元

  检方指控,2012年初,北京东阳禾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东阳公司”)的关系人郭某军为把该公司的《自古英雄出少年》电视剧销售给腾讯公司,便通过彭某介绍认识了时任腾讯公司视频部总经理的刘春宁,刘春宁表示同意帮忙。

  其后,他指派下属员工李某云等人主动联系东阳公司,就购买《自古英雄出少年》一剧进行评估并洽谈购买。在腾讯公司视频部门评估体系中,由高到低标准为S、A、B、C级。该剧本第一次被评为B级,其后在刘春宁的干预下,该剧最后被评估为B+级(属于B级),由此,在腾讯公司未采购过B级剧的情况下,刘春宁决定将《自古英雄出少年》作为第一批引进的B级别电视剧进行购买,并与东阳公司开始了价格谈判。

  在谈判期间,刘春宁与郭某军商议该剧每集需支付4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后来因与东阳公司未能就好处费达成一致,刘春宁便一直未通过采购该电视剧的决定,其后该剧即将在电视台播出,在面临播出后便失去大部分出售价值的情况下,郭某军便联系彭某提出表示感谢,彭某联系了刘春宁,刘春宁将表弟杨某的银行账户发给了彭某,之后彭某转交给了郭某军。

  2012年8月24日,东阳公司将扣除税款后的143.64万元汇入了杨某的账户。8月26日,杨某将钱款转入了刘春宁的招商银行账户。由此,东阳公司成功将《自古英雄出少年》一剧以每集11万,共计418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腾讯公司。

  未操控电视剧评级,中间人彭某要账号以为是还借款

  刘春宁穿着一身西装坐在被告席位上,对于检方指控表示不认罪,他说“我没有罪”,并对指控内容提出了异议。

  刘春宁回忆说,2012年的夏天,他通过朋友彭某认识了郭某军,郭某军当时自我介绍是郭军,“所以公安机关审讯时曾问我是否认识郭某军,我均是否认的,后来和律师的交谈中,我才知道原来郭某军就是郭军,我才想起来和他见面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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