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调整“下”了的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的除外,将‘下’的干部打入另册、贴上标签、戴着有色眼镜看是不对的。”运城市盐湖区委书记王志峰认为,“这些‘下’的干部更需要组织的关爱,教育管理都要跟得上。”
山西让被调整的干部“下而知错的同时,仍下而可为、下而有望”。
“我申请到一个贫困县的贫困村,全身心蹲下去、沉下去,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在特色产业支撑、基础条件改变、群众生活改善等方面都有一些大的变化,为全市脱贫攻坚尽一份绵薄之力。只有这样,才无愧于组织的培养、关怀;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救赎自己、提升自己。”这是某市一名因违纪而被免职的副市长的书面申请。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对这位同志的态度和表现给予肯定,组织部门帮他确定驻村扶贫点,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
4月16日,这位同志开始进村扶贫,向镇党委、村支部郑重表示:全力帮扶,不参与乡镇其他事务;积极工作,不给乡村增加任何负担;深入调研,不插手乡村的工作决策。
“驻下去了,扎进去了。”跟踪了解的组织部门得到村里的反馈:“一个多月来,他几乎成天泡在村里,走家串户,跟大伙儿一起研究、制定扶贫计划。”
在吕梁,市委主要领导跟每位调整“下”的省管、市管干部都要认真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提升思想境界,并安排他们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目前,吕梁市有3名被调整的原省管干部向市委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参与全市各项中心工作。经市委同意,市委原常委张某某已开始了吕梁山护工(护理)培训就业工作,其他同志的具体事宜正在协商过程中。
“对于调整‘下’的干部,应做到日常管理不断档、思想教育不断线。”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明星说,“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他们干事创业的机会,避免其脱离组织、脱离队伍。”
对调整“下”的干部,既不“一棍子打死”,也不让其“一下了之”。山西建立起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了解被调整干部的思想动态,化解思想矛盾、解除思想包袱,并及时安排他们到各级党校参加培训;结合被调整干部的自身实际,引导其在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拆迁改造等专项任务、临时岗位中继续发挥作用;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突出的,依规重新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