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采访了解到,刘光基的传奇经历始于1980年代。 当年,广汉人刘光基和妻子在卖掉部分口粮后,凑了200多元钱,买回西红柿种子,率先在村子里育起西红柿秧苗,在经历了数次失败之后,终于探索出了蔬菜种植经验,成功种出了多种畅销蔬菜瓜果。

在种植业务走上正轨之时,刘光基于1987年创办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一路披荆斩棘,并成立了种都集团公司,先后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并将业务做到了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近30年的发展,种都种业(集团)公司成为了国际种子联盟(ISF)在中国的唯一会员单位,“种都”在全球72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国际商标。
这些年来,刘光基本人先后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科教兴农标兵”、“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全国农村科普先进工作者”、“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最后一根稻草:730余万元债务
不过,种都种业(集团)公司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资金问题,经营出现困难。
记者从法院了解,在此情况下,刘光基旗下的各种业公司开始通过贷款或民间借款的方式融资。其中,四川种都种业公司分别向债权人张某和王某借款450余万元和280余万元,到期不能偿还。二位债权人通过诉讼获得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四川种都种业公司仍然未偿还债务,债权人向高新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询了公司账户,还查封了部分财产蔬菜种子,在此情况下,四川种都种业公司仍然未主动偿还债务。随后,法院通知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光基,要求其本人申报公司财产,并向法院作出说明。
被执行人四川种都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欠款1000多万元外债,已于2015年6月9日被抵押1350万元的财产,目前仍处于抵押状态。刘光基既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大股东,目前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