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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老师在3岁小孩头上放鞋 到底是玩笑还是恶意

时间:2016-07-01 13:56:25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教育局:

  当事幼儿园整改两个月

  事发后,郭女士也向碑林区教育局进行了反映,该局调查后,6月23日做出了处理决定:要求幼儿园立即对涉事教师予以辞退,对家长登门道歉,做好家长和幼儿的安抚工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进行全面整改,对全园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培训,整改期限两个月。同时将该园2016年年检暂定为不合格。

  碑林区教育局关于东窑坊幼儿园教师有违师德行为的情况说明称,该幼儿园是区教育局审批的一所民办幼儿园,涉事老师吴某是陕西工运学院(东窑坊幼儿园协议单位)的一名实习教师,在托一班担任保育员。吴某将手机及鞋子放在幼儿头部属不当教育方法,违背职业道德规范,是违规行为。

  园长:

  家长曾索赔8万园方不接受

  郭女士说,6月29日下午,在教育局督促下,该幼儿园召开了托一班家长会,念了教育局的处理决定,园长也向自己鞠躬道了歉。

  “这个道歉太不容易了。”郭女士感叹说,21日当事吴老师就道了歉,但她认为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考虑到孩子受到了心理伤害,要给孩子讨个公道,就提出了8万元的赔偿,幼儿园不同意,最后自己报了警,金花路派出所民警处警,提取了相关证据,也录了口供。之后再谈了几次,郭女士提出退还3倍托费,再加1万元赔偿,幼儿园先是同意了,后来又不愿意了,一直也没有登门道歉,最后郭女士再找了教育局之后才道了歉。

  昨日中午12时许,该园园长对华商报记者表示,当事老师的确存在不当行为,已经按照教育局意见做出了处理。她表示家长曾到学校门口闹,还曾骚扰其私人电话,园里也报了警。该园长说,教育部门做出了处理,警方也已经介入,园里不能接受家长的“敲诈”,愿意走法律渠道。

  目前,此事金花路派出所仍在调查中。

关键词阅读: 老师 小孩 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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