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前一晚巡查人员还见到小鸟
记者昨天下午探访颐和园时发现,鹰鸮栖息的大树位于颐和园西湖旁,大树上的树洞已空,周围警戒线及告示牌也已经被撤掉。在探访期间,也未曾看见手持照相机的人。
发现鹰鸮失踪后,田女士联系了护鸟志愿者谷先生,他于中午拨打了报警电话。谷先生告诉记者,鹰鸮失踪后,护鸟爱好者们立即开始寻找线索,目前已经得到一些关于疑似掏鸟者的信息,并已经将这些信息反馈给海淀区森林公安,对方表示,此事暂时无法立案,但接下来会调取颐和园西门附近的监控查看。
颐和园相关负责人回应称,2日晚巡查人员曾看见小鸟,3日时便不见了。该负责人表示,森林公安已介入调查,以其调查结果为准。
提醒
猎捕野生动物可判刑十年
资深鸟友张率表示,鹰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天性胆小,属于鸮形目鸱鸮科,喜欢吃啮齿目的动物和昆虫,“比如老鼠之类的,偶尔吃蝙蝠。”
张率称,鹰鸮属于濒危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北京地区不多见。“可能是颐和园的树比较有吸引力,以及野外栖息地破坏严重。”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目前,我国刑法中规定了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罪对捕猎、杀害珍稀、濒危动物没有数量上的要求,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捕猎、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即可以构成本罪,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法2000年11月发布的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二级保护动物“鸮形目”,如果猎捕、杀害的数量达到6只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媒体报道,此前河南一大学生在家乡猎捕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及购买1只苍头鹰。后辉县市法院一审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