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的赵先生在接到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的录取短信并交了学费后,却被告知有一名女生与他同分,让两人协商谁被录取。待赵先生与同分女生协商后,学校却以“录取系统已关闭”为由拒录赵先生。赵先生将中国政法大学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近日,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中国政法大学委托代理人及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出庭应诉。
短信通知录取并催学费
今年3月10日,报考了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并通过初试、复试流程的赵先生接到法硕办公室电话,一位自称范老师的人告诉他今年共招生100人,赵先生排在第101名,恰好有一位排在前面的同学放弃入学,赵先生被递补录取。对方还提醒他关注接下来的短信通知。
放下电话不久,赵先生就收到通知录取和交学费的短信,短信自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工作人员”,通知称:“你已被我院在职法律硕士录取,请于本月14日之前汇第一年学费15000元,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赵先生觉得奇怪,马上在微信群和其他报考法硕的同学核实了短信的真实性,“大家说都收到了短信,我才放心汇款。”
经记者核实,除赵先生外,中国政法大学官网公布的在职法硕录取名单中多名考生也收到了上述短信。一位已经被录取的张姓同学告诉记者:“接到短信我也觉得十分蹊跷,想着是不是骗子。我之前去过政法大学法硕办公室,接电话的时候听出了那个老师的声音。而且短信的意思是我们先交了学费才能正式录取,我也就赶紧把钱交了。”
交费后被告知系统关闭
就在赵先生将交费记录截图提交给“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工作人员”几分钟后,他又接到电话通知,称另一名考生和他成绩相同,让两人自行协商决定谁入学,并将对方的联系方式交给他。
赵先生感到学校的做法有些匪夷所思,但是一想到有机会进入心仪多年的大学读书,他还是联系了那名和自己同分的女同学。开始,两人向学校提出希望学校一并录取,或再进行一次考试,被校方拒绝后,女生放弃了入学机会,选择调剂到别的学校。在把协商结果通知校方后,赵先生本以为此事就此尘埃落定。但三天后,政法大学工作人员以招生系统关闭为由告知他未被录取,并退还了他所交学费。
校方:录取短信属于误发
赵先生表示,在2016年3月10日上午10时38分,其接到了法大官方公布的电话,告知其被录取。当天10时42分,他收到了法大工作人员发送的录取短信,短信里的内容明确,并与已录取的99名同学收到的录取电话通知和录取短信通知相同。他也按照短信内容汇去了学费。他认为,法大《招生简章》、复试分数线通知、复试通知书均注明在职法硕联系部门系法律硕士学院,因此他认为自己收到的短信及电话的录取通知合法有效。
对此,法大一方表示,该短信确实由法大法律硕士学院的工作人员发出,但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等,法大所涉硕士研究生含录取在内的各项工作均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决定权在其研究生院,法律硕士学院无权决定录取,“工作人员发出的信息是误发。”
法大一方在庭审中多次表示,法硕学院工作人员的录取短信并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书才是唯一证明被录取的书面合法文件。
该案当庭未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