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消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今日上午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张克东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吴铭传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牛文举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判决认定,快播公司负有网络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网络系统内大量存在淫秽视频并介入了淫秽视频传播活动,其放任其网络服务系统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属于间接故意;快播公司具备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现实可能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本案既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也不属于“中立的帮助行为”,快播公司以牟利为目的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单位犯罪。不过,快播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2016年1月7日、8日,海淀法院对快播案进行公开审理。当时王欣等四位快播人员否认有罪,法庭亦未宣判审理结果。9月9日,快播案再次开庭,王欣等被告均表示认罪,法庭宣布审理结果另期宣布。而今日,快播案终于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