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正式出台养老金调整方案。据悉此次贵州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本月内完成,调整增加的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国家规定,本次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6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5%增加。对2015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对建国后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分三档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或510元,在此基础上,2015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具体规定以人社部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