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严办,既是给扈强重新树立了法律的威严,更是对其破坏的学校和社会秩序的一种修复。
“宽容,而不纵容”,这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秉承的原则,法律所庇护的,绝不会是想钻法律空子的暴戾之徒。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成立以来,共办理了48起案件,其中抗诉案件8起,占总案件量的17%。而扈强案件,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未检案件、同时也是第一起成功的抗诉案件,它的成功办理为日后未检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注:本案中除办案人员外,其余皆为化名)
此案的严办,既是给扈强重新树立了法律的威严,更是对其破坏的学校和社会秩序的一种修复。
“宽容,而不纵容”,这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秉承的原则,法律所庇护的,绝不会是想钻法律空子的暴戾之徒。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成立以来,共办理了48起案件,其中抗诉案件8起,占总案件量的17%。而扈强案件,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未检案件、同时也是第一起成功的抗诉案件,它的成功办理为日后未检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注:本案中除办案人员外,其余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