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10日联合多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村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
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一些城市盲目扩大规模,造成土地大量占用和浪费。这次发布的意见就是针对城镇化中“要地不要人”的弊病,根据吸纳的农村人口来确定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说,人地挂钩,既是对新型城镇化的用地保障,也是对土地城镇化的制约,“一石两鸟”。
实施意见主要措施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实行差别化的用地标准,二是实施规划统筹管控;三是改进用地计划安排;四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五是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其中,实行差别化的用地标准明确,综合考虑城镇容纳空间等因素,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城镇,对于进城落户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标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水平在10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现状人均水平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周建春指出,2015-2020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约3900万亩,其中包含了进城落户1亿人口的各类用地需求,初步估算为1200万亩。如果按以往规划编制方法,农村流动人口只按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60%安排用地,1亿农村流动人口用地约为720万亩。因此,从现行规划看,土地供应方面可以满足进城落户人口发展用地需求。
在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方面,国土资源部明确,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
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