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向孤儿索财,利用职务之便,向危房改造户索取钱财4000元,这样的村干部不被查简直天理不容,村干部本应为人民服务,结果现在还做出这种事情实在是让人难以原谅。

10月17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5年1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整治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项专项工作的情况。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全省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624件2155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9.4%,其中逾三成为农村“两委”人员。省检察院同时发布了25件典型案例,揭露了基层“硕鼠”腐败。
茂名化州市宝圩镇大塘村委会干部陈明受等人涉嫌受贿、贪污案中,陈正杰、陈明受、陈善广、杨茂芬在大塘村委会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私分广州海珠区华州街道办给予的扶贫专项资金2.8万元,向危房改造户索取钱财4000元。另外陈明受向全崩户、孤儿索取钱财8000元;陈善广贪污危房改造补贴5000元。2016年5月10日,一审法院判决,陈明受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更多每日焦点新闻资讯关注三分钟天下事(2016.10.18) ,每天10点准时更新、欢迎大家收藏和订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