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地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落实,养老金补发工作基本完成。你家人的退休金都有领到手吗?

据了解,按照《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恩施州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把握政策,全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第12次调整工作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正有序推进。
本次全州共为符合条件的14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了养老金,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9元,月增加养老金支出2077万元。调整后我州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达到1540元/月,静态计算全年正常发放需支付养老金25.8亿元。目前,调整后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和补发的1至9月增加养老金已全部到位。
关于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年审的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恩施州及市社会保险局定于2016年3-5月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资格年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由州或市社会保险局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及恩施市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均属本次年审对象。
二、年审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
三、年审地点:凡在恩施市辖区居住的州、市退休人员以及市直遗属在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年审;州直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仍按原办法到州社保局办理年审(恩施市新建街67号)。异地居住的市直享受待遇人员可通过QQ视频或异地协查两种方式进行年审。(异地协查表可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四、年审要求:
1.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年审手续。
2.年审时退休人员需携带退休证、身份证(二代)。2015年度已按要求办理年审人员,只需携带身份证;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二代)。
3.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年审者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办理年审手续后再补发。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250026(州社保局)
8224210(市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