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民都是具有隐私权的,在未经过本人允许的情况下随意散播都是他人信息就是侵犯了隐私权。近日永嘉县宣判了一起因公开官员开房信息,造成其卧轨自杀的案件。
个人开房信息被泄露至网上后,浙江温州永嘉一官员卧轨自杀。两年多前,此事在永嘉闹得沸沸扬扬。个人信息泄露,牵涉到当地一名民警,此事更加备受社会各方关注。
日前,永嘉县人民法院就此事件中涉及的该民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民警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自杀官员的个人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的?与民警滥用职权之间有什么关联?在此案的一审判决中,这些谜底被一一揭开。
“泄密民警”档案:
身兼两“副所长”,涉滥用职权主动投案
被告人缪甲,男,1965年2月出生于永嘉县,原系永嘉县强制戒毒所副所长,兼永嘉县拘留所副所长。
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缪甲于去年4月6日主动投案,同日被取保候审,同年6月8日继续被取保候审。
去年6月2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向永嘉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缪甲犯滥用职权罪。
案情回顾
“经核实”个人信息被撰写成帖
发文字帖:未能引起强烈反响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某、缪乙(据此前媒体报道,与缪甲为堂兄弟)等人合伙投资筹建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于2013年8月6日以“永嘉县海龙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名义向原永嘉县工商局(现为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市场名称登记的申请材料,后还为此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至2014年7月,该申请仍未能获得批准。
为此,黄某、缪乙认为,未能获批的真正原因在于原永嘉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王某有意刁难,并决定核查王某的个人开房记录等信息,用于在网上发帖曝光。
经黄某提议,由缪乙从时任永嘉县强制戒毒所副所长兼永嘉县拘留所副所长的缪甲处核实王某的个人信息后,黄某撰写了有关王某个人开房记录及房产情况的文字信息,并在微博及相关网站上发布了题为“永嘉惊现开房局长”,内容包含王某单位、时任职务、历任职务等信息,并写明其和家人名下在温州地区有多套房产,他在任职期间到永嘉县梦江大酒店、瓯北宏泰宾馆等多处酒店开房达200余次的帖文。
但是,该帖未能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