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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一小区物管在小区旁道路上设门 过往车辆难行

时间:2014-08-28 09:36:10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小区业主 过往车辆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出行安全和休息,聘请物业公司在路口设门禁止车辆通行,是为了加强小区管理,保证居民的生活质量

  物业公司 受小区业主代表聘请和委托,在小区旁道路上设门禁止车辆通行,是为了维护小区安全和秩序

  相关部门 在市政道路上安装伸缩门,属于违法搭建行为,28日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通江县城城西阳光丽都小区至熊家坝的道路已被规划为市政道路,但近期经过这条路的车主发现,这条道路位于阳光丽都小区旁的路段,增设了一道伸缩门,有专人看管,如非阳光丽都小区及附近居民的车辆,难以通过此门。26日,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现场,对此事进行了了解。

  现场:市政道路设道门 过往车辆难通过

  “西门阳光丽都小区路口设了卡子,禁止车辆通行,车子停进去还要交钱。”26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后,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记者在现场看到,通江县城北环路至熊家坝的道路,紧邻阳光丽都小区,原本宽敞、畅通的道路上,多了一道伸缩门,伸缩门两边砌起了两堵高约2米的围墙,围墙上贴着红色瓷砖。年过60岁的男子陈某在此专门负责开关门。

  上午10点左右,一辆白色小车停在伸缩门门口,驾驶员与陈某一番交流后,陈某打开伸缩门,白色小车驶过伸缩门后,在指定的位置停下来,驾驶员支付陈某5元钱后离开了现场。随后,连续有几辆车打算通过伸缩门,但见伸缩门紧闭,最后纷纷调头离开。

  据陈某介绍,他是管理阳光丽都小区的物业公司临时聘请的一名工作人员,该伸缩门自8月10日投入使用以来,如有车辆想要通过该门,必须是阳光丽都小区业主才行,外来车辆禁止通行。如果该小区有车位空着,外来车辆可以进入该小区停放,白天停放半小时以上收取5元钱停车费,晚上停放半小时以上收取10元停车费。

  陈某称,自己每天只负责对进出车辆管理,其他事情一概不知。

  业主:过往车辆影响生活 设门维护小区安全

  阳光丽都小区居民赵先生介绍,该小区是几年前建成的,相关部门将该路段列为市政道路是近两年的事情。该小区紧靠这条道路,小区业主曾自筹费用,安装了该条道路阳光丽都小区外路段的路灯。后来,有关部门将该道路纳入市政道路通车以来,过往车辆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业主自筹费用聘请物业公司,在路口设卡进行封闭式管理,主要是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阳光丽都小区居民岳先生说,以前没有聘请物业公司时,每天有不少外来车辆在该路段乱停乱放,交通秩序差,环境卫生糟,业主对此颇有怨言。现在聘请兴达物业公司进行封闭管理,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都有所改善,有利于保证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物业:设门受小区业主委托 收取停车费用作清洁费

  对于在市政道路上设门禁止过往车辆通行一事,兴达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王万洪说,受阳光丽都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聘请和委托,由兴达物业公司全权实施该小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在道路口设门,主要是维护阳光丽都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实行封闭式管理。从8月10日起,对该小区车辆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并禁止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任意停放或经此通行。

  对于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问题,王万洪说,物业公司经过与阳光丽都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商谈,决定对停放在小区内的外来车辆收取停车清洁费,小区业主的车辆每月交80元,外来车辆在此停放,白天停放半小时以上,交5元停车清洁费,晚上停车半小时以上交10元。停车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清洁工人的工资。

  部门:市政道路设门属违法搭建 将联合相关部门拆除

  对于此事,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局长赵鹏介绍,阳光丽都小区旁的这条道路是通江县城北环路直通熊家坝的道路,相关部门于2012年将其纳入市政道路,该道路之前的确没有安装路灯,居民自费安装路灯的情况属实,但不能因居民自费对路段进行改造,便在该路段设卡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影响市政规划。

  赵鹏说,小区业主或物业公司都无权在市政道路上设门禁止车辆通行,在市政道路上安装伸缩门属于违法搭建行为。7月中旬,有关人员在该路口设门时,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曾前往现场执法干涉过。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与阳光丽都小区居民商谈,希望小区居民能主动拆除伸缩门。如果居民拒不执行,根据政府批示,执法局执法人员将于28日联合安监、卫生、公安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强制拆除该门,确保市政道路的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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