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在四川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省林业厅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代号为“亮剑行动”的专项行动中,巴中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森林公安全警参与,取得了丰硕的战果。市林业局,南江县、平昌县、巴州区、通江县森林公安局5个单位被省林业厅评为先进单位;9人评为先进个人,3人荣获个人三等功,2人嘉奖。
专项行动中,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5209人次,出动车辆1096台次,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593件,其中刑事案件32件,刑拘18人,取保14人,逮捕12人,已移送起诉18件20人。林业行政案件561件,处罚784人,收缴木材2000余立方米,没收木20株,没收野生动物1175只(头)、野生动物制品668公斤,收缴猎枪6支,林政罚款120万余元,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