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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2014-09-06 09:37:07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从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8月中旬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巴中市从秋季开学之日起,开展为期两周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食药监局、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

  通知就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重点监管事项和事故处理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当地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以最严格的监管、最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督促学校开展自查,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求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学校校长;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三是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店持证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张贴在醒目处;从业人员是否100%健康体检,依法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并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按规定做好原料索证验证工作,建立原料进货验收登记台账;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餐饮具和设施设备是否保持清洁,餐饮具和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容器等是否严格按规定消毒;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食品留样是否有专用设备,并保留48小时以上。进行监督检查时,要做现场检查笔录等执法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查整改效果。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四是强化应急防控措施,稳妥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各地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增强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的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要健全舆情监测、信息通报、预防预警、危害控制、调查处理等制度,科学、稳妥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止因舆论误导、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人为扩大事态和社会恐慌。对于学校食堂许可把关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责任约谈制度不落实、未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未及时上报等行为,上级监管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将纳入对各县(区)目标考核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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