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长赤人民法庭率先建成全市法院第一个拥有科技法庭的基层法庭,并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实现电子签章。既规范了审判活动、提高了庭审功效、促进了司法公开,又及时签发裁判文书、提高办案质效、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
2014年9月25日,长赤人民法庭利用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来自全国人大代表汪其德和驻南党政政法人大代表11名及省、市政协委员4名,在南江县委副书记万林的带领下专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该案原告杨某某系未成年人,于2014年4月21日在马路上行走时被被告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上,致其头部受伤。经南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蒋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杨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父母多次找到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无果便依法提起诉讼。
长赤法庭在审理该案中,全面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致使该案当庭调解成功。庚即,审判人员当庭制作法律文书,对双方达成的协议立即予以确认,并通过电子签章管理系统对调解书实行网上签章。
该案从开庭审理、当庭调解、电子签章到当事人领取法律文书,只经过了短短的1个小时,办案效率比过去每件平均缩短48小时以上。当事人及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和县领导对人民法庭方便快捷的办案模式及司法为民的办案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