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于2014年10月14日在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着力在“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建章立制,增进工作规范;狠抓队伍,提升矫治能力;创新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帮扶解困,增强矫正成效”等方面下功夫,探索形成了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管理模式。全市未发生严重脱管、漏管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案件,实现了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
对下一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要求:一是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402号文件)和省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社区矫正经费的足额到位;要建立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中心,满足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培训、集中监管和临时性过渡安置的需要;要完善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网络平台建设,构建高标准的“市、县(区)、司法所”三级“司法E通”电子定位系统,筑牢电子围墙。二是要进一步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的部门协作机制。要建立完善“党政领导、职能部门主抓、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要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三要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力度。要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社区矫正机构人民警察和执法人员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人员队伍;要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工作网络;要加强社区矫正各环节的监督、教育、管理工作,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惩处打击力度,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