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立足实际,在全力消除存量建设违法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严控新增违法建设。截至目前,共拆除违法建设48950平方米,实现了违法建设“零增长”。
一是将“三违”治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点突出存量违法消除和新增违法管控,县委政府目督办、书记督查室、县长督查室、县“三违”治理办分阶段进行考核。二是落实辖区负责制度,乡镇长为新增违法建设管控第一责任人,乡镇长就该项工作签订承诺书,并纳入述职述廉工作,村居、站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向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承诺书,协助乡镇长管控新增违法建设。三是部门履职聚合力,加强常规巡查,县规划、国土、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每月一巡查,坚决拆除违建,综合执法大队不定时抽查,并落实人员,分片联系,先后对金宝新区、信义片区、华严社区和驷马镇在街等顶风违法建设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截至目前,对465起未完善手续在建工程进行了停工,拆违280宗,办理违法用地、违法销售、违法建设案件171件。四是加快审批流程,相关部门加快住房特别是自建用房的审批流程,确保业主拿到证书才动工。五是将“三违”治理新增违法管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同考核,县纪委监察局约谈了产生新增违法建设并被拆除的乡镇负责人和分管领导21人次,通报批评12个乡镇,黄牌警告3个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