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人民法院报获悉,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徐锋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这也是徐峰继2014年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后再次获得全国性荣誉,全国近30万法院干警仅有200人获此殊荣,而四川总共只有10名法官获此表彰。
据悉,徐锋现系该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先后主审过轰动社会的巴中市人民医院院眼科主任康太平醉酒驾驶案,巴中涉案金额最大的巴中地税局陈鉴贪污案以及巴中数额最大的恩阳区原副区长杨超受贿案等近700件重大刑事案件,无一冤家错案。特别是其亲自审理的近百件死刑(含死缓)案件,被省高院和最高院核准率达了100%,核准率排名全省第一,也让巴中中院成为四川唯一一个连续二十年死刑(含死缓)案件核准率百分之百的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