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平昌县司法局党组以“一走、二转、三改”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走”是局党组班子成员从事务性工作中抽出时间“走”基层,经常深入基层,与基层干警同学习、同工作、同生活,了解基层干警的真感受、真心话、真意愿,认真做好群众工作。
“转”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遇事多与群众商量、决策多听群众意见、困难多替群众着想,强化宗旨意识,办事情、做决策充分体现群众路线、把群众利益作为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强化为人民服务宗旨。
“改”是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党组班子成员到基层一线以指导为主、检查为辅,重在帮助司法所解决制度不够合理、程序不够规范、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增强局党组班子成员的公仆意识,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群众呼声和诉求,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