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通江县司法局至诚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土地承包引起多年的土地纠纷,维护了辖区内和谐稳定。
2003年初,何某承包了三村一块土地。自2004年国家取消公购粮任务后,村小组要求何某以粮折价,缴付承包款,但何某一直拒交。直至2007年4月,双方对承包款的缴纳进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但何某依然不予履行,拖欠三村承包款达十年之久,引发了村民的极大不满。
至诚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会同至诚镇政府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一开始,三村村民情绪十分激动,闹得一团麻,扬言要自行挖毁何某的鱼塘,强行收回土地。见势,李所长一方面了解该村村民的基本诉求。该村村民达成一致:“要求何某缴纳拖欠的承包款,并缴纳承包期期内的其余承包款。”另一方面,李所长耐心讲解了《土地承包法》中的有关规定和一些相关法律知识。经过一天的耐心劝解,本着讲诚信、互谅互让的原则,终于达成和解,双方达成协议:何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一万多的承包款和滞纳金,并重新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另外,何某还一次性支付2014年至2017年的承包款一万多元。
一场持续了十年多的土地纠纷案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