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25.9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杨某原是平昌一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被告人杨某在电玩城赌博输了钱,想寻找资金继续赌博。他便隐瞒其无权限办理除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之外其他种类养老保险的真相,虚构了“一次性交付4.2万元至5万元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就能领取700多元的养老金”的养老保险事实,先后分别收取苟某、鲜某甲、鲜某乙、陈某、胥某等人共计人民币25.9万元,用于赌博、个人使用等开支。直至案发时,杨某未通过任何方式为苟某等人办理养老保险。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25.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