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上午,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一行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张股长的陪同下,对涵水司法所社区矫正业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入户调查、接收、宣告、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检察院一行认真听取了司法所的情况介绍,实地查看了档案学习记录、矫正方案、走访记录等资料,并与社区矫正人员一一进行了谈话,了解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向他们宣讲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涵水司法所按时办理入矫手续,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实现了一人一档、专人专档。辖区3名在矫人员定位监控手机发放率达100%,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等现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县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