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平昌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在茂密的丛林内,将日前查获的5袋59条活泼灵动的乌梢蛇、菜花蛇全部放归大自然。
近期,平昌县林业局在全县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5月13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家住江口镇巴河桥头的董某,在其租住门市内藏匿了收购的活蛇5袋,经调查,董某于5月9日至13日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县内非法收购活蛇59条,正准备贩往外地进行售卖。董某的行为已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该局依据《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董某作出没收全部实物,并追缴4倍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林业行政处罚。
据了解,开展专项行动旨在打压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高发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唤醒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自行动开展以来,平昌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已查获活蛇17袋300余条,野生动物制品33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