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4年期间,巴州区男子王某不仅伪造多个国家机关印章,还伪造了公司、企业、事业团体、人民团体印章。近日,王某被巴州区法院判决犯伪造国家印章罪,获刑8个月。
据了解,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王某先后伪造了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档案证明专用章)、巴中市巴州区档案馆、巴中市骨科医院等印章。王某还伪造巴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巴中市巴州区残疾人联合会两枚印章,制作假的二级残疾人证10余本。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先后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已触犯刑法。判决王某犯伪造国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