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解决“人情风”蔓延的对策
调查显示,广大村社干部和村民对当前农村“人情风”的蔓延深感忧虑,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遏制农村“人情风”蔓延的势头,并对怎样遏制这一势头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一)纳入村规民约,从源头上规范和管理
在目前没有法律强制规范的情况下,通过完善村规民约进行规范和倡导不失为一个优先选项。就是要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等方式,把制止滥办“酒席”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的,推进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的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进程。通过村规民约倡导和约束哪些“酒席”可以办、哪些“酒席”不能办,来达到遏制滥办“酒席”的目的。
(二)广泛深入宣传,从舆论上引导和转化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石灰标语、手机短信、坝坝电影等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人情风”蔓延的社会危害,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友善的新风尚,破除讲排场、讲奢侈、讲面子的“陋习”。传递正能量、培育新风尚。
(三)统筹“人情”事项,从措施上约束和倡导
由村委会出面牵头成立“村红白喜事理事会”的民间组织,专门负责统筹本村村民办理红白喜事的相关事宜,由理事会牵头成立“家政服务队”统一办理全村各户的“酒席”,从而做到“七统一”、达到“四个有利于”的目的,即通过统一办理地点、统一送礼标准、统一酒席标准、统一卫生标准、统一“办酒”设施设备的管理和购置、统一安排厨师及服务人员、统一收费标准,来达到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相互攀比的风气、遏制随意办酒的风气和节约成本的目的。
(四)严格申报备案,从制度上管理和监督
根据《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酒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次性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当在宴席举办前2日内,向乡镇政府报告并填写《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表》。各乡镇应认真落实这一制度规定,加强对农村居民自办宴席的管理,对不按要求申报备案的农户一律视为违规滥办酒宴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五)坚持公开公示,从机制上纯化和遏制
对于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的农户,由村委会在村民比较集中的地方甚至是通过网络对全村村民办酒的名称、频率、席桌多少等进行公示,让动机不纯、借机敛财的人无处遁形、自感惭愧、自觉收敛。
(六)树立榜样示范,从表率上带动和引领
制止农村“人情风”的蔓延,农村党员和村社干部起好带头作用是关键。农村党员和村社干部要自觉执行“八项规定”,不滥办“酒席”;要对本村滥办“酒席”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并坚决抵制参与,为纯化党风、村风、民风树立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