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昌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作用,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己任,以构建平安、和谐平昌为目标,为平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证。根据《平昌县人民调解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县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村(居)、社区调委会工作经费实行专项奖补。为更好的维护司法公正,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结合2014年各村(居)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2015年5月下旬,平昌县司法局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奖补政策,此次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共计225600元,有563个基层调委会领取了奖补资金。
人民调解奖补资金政策的推行,让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到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中,大大激发了工作的整体活力,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