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严重的个体户免征税收半年
在信贷扶持方面,积极协调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放贷1.5亿,支持城乡居民倒房重建和发展生产,对受灾贷款户给予贷款展期或转贷。出台《南江县“6.28”特大洪灾受灾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经营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安排财政资金600万元,用于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其中,贷款额度在10万以下的政府贴息60%、10—20万的贴息50%、20—30万的贴息40%。对受损严重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实行半年免征、一年扶持发展的政策。
房屋全倒重建每户补贴最低16000元
在教育助学方面,多方筹措资金将受灾家庭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学生纳入贫困家庭给予生活补助,今年秋季所有学校正常开学。
此次洪灾,导致全县农村垮房816户2183间。在农村倒房重建方面,是否有相关优惠政策?南江县住建局表示:一是对符合重建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二是可边建边完善手续;三是南江镇、沙河镇、长赤镇、正直镇农民符合灾后重建条件,在当地城镇购买开发性商品房的,截止2016年4月28日之前,除可享受南江房地产业“十条新政”之外,还可累计享受农村危改等优惠政策。
同时,南江县民政局表示正在向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积极争取有关资金,原则上,一般全倒户按照每户16000元标准给予重建补助。建卡贫困户、低保户房屋全倒的按照20000元的标准补助。全倒户可以新建也可以购置房屋,补助资金按照重建进度进行拨付。另外,对因暴雨洪灾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三无”对象由县民政局给予每户3000元的自建过渡安置房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