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参保单位或个人伪造材料、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和待遇,经办人员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个人串通“两定点”单位骗取医疗保险费用等情形,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巴中市人社局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利用社区张贴栏张贴举报渠道通告2000份,并将举报渠道通过网站、报刊发布,广泛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并从8月1日开始全面开通信箱、电话、信函、传真、网络“五位一体”的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拟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自100元起,最高可奖励举报人10万元。
巴中全面启动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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