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6点40分左右,家住通江县胜利乡的男子周某,在步行至省道S101线(恩阳芦溪河)处时,被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撞伤,导致其重度颅内损伤,脊椎四处骨折,摩托车司机朱某受了轻伤。事故发生后,两人均被送到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周某至今未醒,医生说他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通过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系摩托车司机朱某,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让行人通过造成的,摩托车驾驶员朱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责。
周某的父亲周某某告诉记者,虽然事故责任划分了,但肇事者朱某在支付了1.9万余元的治疗费用后,便不见踪影了。为了给儿子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和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11万元。
“我打他(朱某)电话是他妈妈接的,一直说找到钱以后,就把医药费送到医院,前前后后不知道被这样推脱了多少次,都快两个月了,还是没见送医药费来,现在医院已经停药了。”周某某说。昨(12)日上午,周某某再次拨通了肇事司机朱某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子称是朱某的母亲,她说,筹到钱以后会将医药费送到医院。
据周某的主治医生、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医生罗建利介绍,周某已经连续两个月处于昏迷状态,有成为植物人的趋势,但具体情况还要通过一段时间治疗才能确定。可是目前由于费用的问题,周某的治疗暂时处于停滞状态,而这样治疗停滞可能引起周某脑部恶化,长期卧床也可能导致肺部感染,情况非常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