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正直镇龙山村一村民咨询:我村的土地出租给七彩林业公司种树。现在家中父母年事已高,想为他们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但却被告知不能办理,这是为什么呢?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条对参保对象的条件及确认的规定是“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年满16周岁以上,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失地后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因该村的土地是出租给七彩林业公司种树,而非政府统一征收,土地性质也未发生变化,不符合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故不能按被征地农民条件参保。
建议:1、随时关注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新闻,若有新政策出台且符合参保条件,及时到相关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分别由城乡居保局、社保局经办)。2、可到所在乡镇和城乡居保局、社保局咨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等相关事宜(南江县社保局咨询电话:0827-8222935,南江县城乡居保局咨询电话:0827-8280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