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在巴城白云台育才街发生了一起因开车门不注意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14日上午,市民汪女士乘坐出租车到育才街,出租车在靠边停车时,汪女士就听到"嘭"的一声,转头往右侧一看,原来是旁边一辆红色小轿车突然打开车门,发生了碰撞。因红色小轿车的车门刚打开,车上的人还未下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出租车后车门及小轿车前边左侧车门被撞损,随后,两辆车的车主到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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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开车门者负主要责任
这种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呢?“一般情况下,是开车门的人车负全责。”一交警介绍,突然打开车门对后方来车的影响较大,因为后车无从辨识这一行为,猝不及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77条,乘坐机动车的,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巴中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热线值班室一位接线员介绍,在报警电话中,开车门出的事故相对较少。尽管如此,还是要提醒市民,靠边停车开车门时,一定看观察周围情况后再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