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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享受低保

时间:2015-09-01 15:59:0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咨询:我是恩阳区三汇镇蹇家坪村的一村民,今年的低保评估标准是什么,哪些人不能享受低保?

  恩阳区人民政府回复:凡持有恩阳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于下列对象不能享受城乡低保:(1)家庭成员中申请低保时患重病,经治疗已痊愈的对象;(2)子女考入大学中专院校,毕业后已就业的家庭;(3)无业或失业人员,现在外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对象;(4)丧偶家庭,现已再婚对象;(5)老人与子女分户,而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家庭;(6)夫妻一方有固定收入,另一方享受低保补助的对象;(7)有店面经营或租赁他人门面营业或家庭购置机动车对象;(8)近三年来自建或购买新房、住房装修豪华的对象;(9)自然减员对象;(10)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低保户。同时所有低保对象必须召开村民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如无异议,才能列入低保对象户上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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